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第三阶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国际教育学院   日期:2024-04-19   字体:【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第三阶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第三阶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答辩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查进入答辩环节的学生资格,通过审查者方可参加答辩;未达到答辩资格要求的,一律延后答辩,并于答辩开始前两天将补答辩时间和地点报予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需注意答辩氛围的营造。答辩会场布置需整洁、肃静,且尽量选择带有计算机和投影仪的多媒体教室;答辩过程可以允许学生旁听,但必须维持会场秩序;

3.各专业要严格规范答辩程序,确保答辩过程组织到位,保证答辩质量。各二级学院需建立健全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必须由3位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指导教师组成,所有校内指导教师(包括外聘的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参与答辩环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尽量邀请校外指导教师或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答辩。答辩分学生自述和教师提问两个环节进行,答辩学生应对实践内容、思路、方法等作较详细地介绍,各二级学院应要求参加答辩的学生仪表端庄,声音洪亮,自述时间建议控制在510分钟,自述的具体内容各专业应针对自身情况对学生提出明确内容要求;提问和回答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左右。整个答辩过程需有专人进行记录。

相关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于答辩开始前一周将《各专业毕业答辩安排表》(附件1)及学院答辩工作方案(安排表及工作方案均须各学院领导签字及盖学院章)交于教务处,并按照答辩安排表有序组织好答辩工作。若时间、地点有所变动,请于答辩开始前两天通知教务处。


二、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等成果成绩评定一律使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及比例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各等级成绩的比例以专业为单位从严掌握: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及格及以下等级的比例不低于10%,良好、中等的比例要适当。


三、成果归档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规程以及毕业实践环节管理的规定,做好答辩资格审查等过程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过程管理资料由各二级学院自行保管,教务处届时进行抽查。


四、毕业实践总结及优秀毕业成果推荐

1. 毕业实践总结

毕业实践教学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须认真进行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本学院毕业实践工作的基本情况(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指导教师人数、各等级成绩学生人数的比例等)统计、过程管理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毕业实践质量的有效措施、意见和建议等。各二级学院的毕业实践工作总结纸质文本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请于2024612日(星期三)前交教务处;

2. 优秀毕业成果推荐及整理

请各二级学院从每届毕业成果中按3%的比例评出学院优秀毕业成果。学院优秀毕业成果由各二级学院评审后提名,填报《学院优秀毕业成果申报表》(附件2);院级专家组对申报优秀的毕业成果进行复审验收。请各二级学院确保优秀毕业成果的质量,并根据学生毕业成果内容,进行适当的篇幅删减。成果篇幅建议:设计类控制在20页以内,论文类控制在10页以内,图纸尽量压缩在WORDA3页面内。各学院请严格按照附件4的格式要求排版,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予推优。请于2024612日(星期三)前将《学院优秀毕业成果申报表》(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档)、《推荐优秀毕业成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本一份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及推荐学院优秀毕业成果奖的学生作品(纸质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归档。

毕业实践联系人:郑赤   0571-82608223

附件1:各专业毕业答辩安排表

附件2:学院优秀毕业成果申报表

附件3:推荐优秀毕业成果汇总表

附件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等成果格式

附件5:答辩资格审查表(供参考)

附件6:答辩记录表(供参考)

附件7:实习成绩评定表(供参考)

教务处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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